今日,一则骗子遇上撒贝宁消息引起了不小反响,看到视频中,骗子被揭穿后气急败坏,据悉,《今日说法》的记者还自行搜到了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电话,打过去之后,对方告诉记者并没有两个“刑警”。央视《今日说法》官方微博转播这条消息后,特意提醒:大家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也要多加核实,谨防被骗啊······云云。
看到这条消息,我首先想到的这些年来,诸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普法”类电视栏目,这些栏目的内容,要么是警方惊心动魄的抓捕镜头,要么无非是一些偷自行车、开门撬锁等鸡鸣狗盗之事,如果仅仅为高收视率而言,当然无可非议。然而,既然冠以“法”、“法治”字眼,岂能仅仅限于这类内容?“法治”的内容包罗万象,尤其是公民权利、宪法常识等最需要“说法”,仅满足于荷枪实弹且周而复始,对公众,不是“说法”,而是“说吓”,更与真正意义的“法治”背道而驰。
在骗子遇上撒贝宁这事儿中,从“你知道我在中央电视台做《今日说法》吗?”“我让你今日说法,我让你天天搁监狱里看法!不读书还不看电视你怨谁?”等对话中,人们不难明白,这些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漏有多可怕,连小撒的电话都能搞到,还有诈骗犯搞不到的私人信息吗?
何故如此?至少说明其中有一点:法治栏目无法治。
要知道,这些所谓的“普法教育”栏目,最多只能说是“守法教育”,并非真正的“普法教育”,更不是“法治在线”。因而,通过这些栏目,法治的理念从未在大多数人头脑中形成真正的概念,它教育国人对法治的理解,仅仅停留于“杀人偿命”、“复仇情结”、“好人与坏人”等层面上,对于公平、正义、程序、规则及公民权利的保护的概念,丝毫没有帮助。说穿了,这些所谓“普法”,只是“普”传统法家之法,与现代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并不相干,由此,致使公民权利屡被侵害,而各类被诈骗只是被侵害案例中一小部分。
是故,我以为,这么多年,我们“普法”栏目定位真的有问题,而我相信小撒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普”传统法家之法,义务一讲几十年,权利仅讲三五天,虽有时热闹非凡,但于社会的法治进步非常有限,由此,致使公民对自身的权益认识长期处于“月朦胧鸟朦胧”状况。而这种状况,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者而言,则是大行其“横”之机,马克思不是有句名言:“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