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 大连奈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新闻资讯
电话要100%实名转钱24小时后到账
2016-09-28 来源:http://www.naite.com.cn 作者:奈特原动力官网 查看次数:2110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明确提出,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业内将其称为“史上最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政策”。

  文/广州日报记者段郴群

  措施:年底前电话全部实名

  《通告》明确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下同)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 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电信企业在为新入网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要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用户照片。

  解读:落实实名也保护个信

  据悉,目前三大运营商在电话实名制方面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执行。但近年兴起的一些虚拟运营商(即移动转售企业)在实名制方面存在漏洞,一些号码段成为垃圾短信发送的主要号码。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对广州日报记者表示,在加快落实电信卡实名制的同时,希望能加大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如果不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信息如果被不法分子获取,裴智勇担忧不法分子或能更精准进行诈骗行为。

  措施:同一运营商开卡5张内

  除了加快实施手机号码实名制之外,还要求电信企业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同时,要求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禁违法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经营。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

  解读:SP端口也应该纳入整治

  《通告》要求清理一证多卡,同时,被钓鱼网站广泛使用的400电话也要被治理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就要面临严管。但业内人士表示,从上述《通告》内容看,并没有看到对运营商开放的企业SP端口进行治理整顿。而广州日报在9月20日报道了《小心10657打头假政务短信》,个别不法分子利用SP 平台发送以10657号码开头的诈骗短信,同时短信中使用了“××政务”的内容,看起来更具迷惑性。上述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表示,目前电信运营商对SP端口的管理非常严格,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就会封号。

  措施:转账资金24小时后到

  《通告》同时对商业银行也提出了要求,明确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自2017年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将对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全部业务。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解读:大数据分析异常用卡

  限制一个身份证同一银行最多4张卡,就可能会增加犯罪分子作案的难度。而资金24小时后到账,就意味着资金在银行滞留24小时,受害者很可能在 24小时之内发现自己被骗,从而令骗子不能得逞。同时,有信息安全专家建议,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的先进技术,对频繁发送短信,以及打电话的电话卡进行二次实名验证,不能满足要求的,就进行停机处理。而对银行卡使用出现不同于普通人的行为,也应该通过大数据分析后,可采取暂时无法使用,冻结资金等技术手段处理。

  措施:买卖个人信息或追刑责

  此外,通告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通告要求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国有电信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坚决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告还要求,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电信网络犯罪预警提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解读:“一票否决”或是利剑

  由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需要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协作,此次六大部委为了防止各个部门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在《通告》中明确表示采取“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能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加快彻底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的速度。

  警方喊你来自首,否则……